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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卖婬怎么联系-太无耻!湖北一男子为了谋取暴利居然在网上直播嫖娼牟利

2025-06-19 02:05:32
来源:

深圳新闻网

作者:

戈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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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无耻了!为了牟取暴利,湖北一男子竟然在网上直播嫖娼牟利

“喂110?有人在酒店直播卖淫...”湖北武汉,当地警方查处了一起卖淫嫖娼案件:一天深夜,公安机关接到举报,称某酒店有人在网上直播卖淫嫖娼。于是警察出警后,当场逮捕了朱和一名女子。

我以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卖淫案件。面对警方的讯问,朱只承认有嫖娼行为,但他旁边的几部手机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朱拒绝提供他随身携带的四部手机启动密码。

警方发现异常情况后,通过调查发现,朱某在网络偷拍领域名声不大,在非法海外直播app上拥有50多万粉丝。

案发当天,其直播收入共计32.45万平台币。根据平台提现规则,每10个平台币兑换1元。经调查,朱在此之前进行了多次淫秽直播,并将直播视频上传到海外网站。

(资料来自中国法院网,作者稍作整理)

真的只是重口味吗?犯罪嫌疑人朱不仅喜欢卖淫嫖娼,还想赚钱。这种行为不足以净化网络环境!

第一,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评价犯罪嫌疑人朱的行为?

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如果只是一个普通的卖淫案件,那么朱将面临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朱辩称只卖淫嫖娼,显然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将面临15天的行政拘留和5000元的罚款。

但事实上,犯罪嫌疑人朱某不仅实施卖淫嫖娼,还通过网络直播牟利。显然,这种行为已经上升到非法犯罪的水平。

那么朱某是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吗?还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事实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两者在定罪或量刑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简单地说,前者是指传播淫秽的书籍、期刊、电影、视频带、录音带、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就客观行为而言,朱在直播中引导网民付费充值,并因直播而获得利益。案发当天直播收入超过3万元,确实是“盈利”;

武汉卖婬怎么联系

此外,朱在现场嫖娼过程中的角色相当于淫秽现场直播的导演和主角,符合“制作”标准;朱所谓的现场直播是通过网络制作淫秽物品,录制视频后上传到网站,浏览量更大,传播范围更广。

也就是说,从构成要素的角度来看,犯罪嫌疑人朱的行为符合制作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法定构成要素。

第二,犯罪嫌疑人朱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在处罚方面,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除了案件的严重程度外,还取决于非法获利以及传播了多少。

从量刑的角度来看,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生产、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发现朱的犯罪收入是非常重要的。事实上,从2020年5月到2021年6月底,朱的银行卡已经转入100多万元,直播期间有资金转入。但是通过制作和传播淫秽视频获得的收入是什么呢?

最后,综合视频点击量和视频数量,确认2020年5月至10月向朱转账68.1万元。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认定犯罪嫌疑人朱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依法追回违法所得68.1万元以上,没收犯罪工具。

第三,在这种情况下,朱的所谓粉丝,也就是付费观看的人,是否违法?是否需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般来说,虽然这种行为是一种坏习惯,但如果你在自己家里付费观看,事实上,这种行为不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规定,也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就像卖淫一样,这种行为似乎并不涉嫌违法。当然,这是一个坏习惯,会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也会受到家人的批评和批评。

你觉得这个怎么样?下面的评论区等着你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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